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森林防火形势,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10 月 10 日,禁火区域涵盖全区所有林地及林缘 100 米范围内。禁火期间,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点烛燃香、烧纸放炮、吸烟野炊、烧荒积肥、爆破电焊等一切野外用火及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禁火令要求,各镇街要加强检查巡查和森林防火宣传,在重点区域设卡检查,落实 "十户联防" 机制和早期火情 "135" 处理机制;林区内相关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进山车辆和人员须自觉接受检查登记,严格落实扫码入林制度。各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加强用火管控。
对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可拨打举报电话 023-72230615、023-72371119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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