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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注意!涪陵这些路段新增电子警察 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 2024-09-11 10:21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有关规定,现将辖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和主要取证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1. 乌江路巨柳桥路口;2. S527白涛816旅游中心出入口;3. 新政大道与力帆路交叉口;4. G348线1241公里600米与兴顺路交叉口;5. G348线1243公里80米与兴顺路交叉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4.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7.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二、公路卡口电子警察抓拍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1. 新政大道与力帆路交叉口卡口 ;2. G348线1241公里600米与兴顺路交叉口卡口;3. G348线1243公里80米与兴顺路交叉口卡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1.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 逆向行驶;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4.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5.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三、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记录设备
(一)设备地点:1. 学子路太乙门路段;2. 高笋塘路中心医院公交站路段;3. 兴华东路与兴杨支路交叉口路段;4. 兴杨支路路段;5. 新妙镇辖区道路适园路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四、人行横道监测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1. 太极大道三机关路口至稻香路路口;2. 迎宾大道高山湾路段;3. 中山西路奥园翡翠天辰路段;4. 瑞麟路锦天名都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1.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2.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4年9月10日      
 
来源:涪陵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