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江南(江东)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将于2025年3月25日开始申请,申请地点在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81号,原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区自来水公司上行100米)。正在等房的你,快准备好申请材料,及时前往申请。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 1 名主申请人,配偶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也可独立申请。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多项条件:年满 18 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在本区工作的规定,本区户籍者需与本区用人单位签一年以上合同、持本区营业执照或正在本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非本区户籍者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前 6 个月需在本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受限);在本区工作的退休人员也可申请。
收入方面,3 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该数值的 1.1 倍,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 1.2 倍。收入核对有明确方式,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两者缴纳基数最大值扣减个人缴纳部分来核对当月收入。
住房上,申请家庭在本区无城镇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属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区无城镇住房转让行为;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即本区拥有两套及以上城镇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35 平方米以上)。
申请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24 日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本次集中申请受理结束后,从 4 月 25 日起实行公租房常态化申请。申请地点位于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大厅(涪陵区兴华中路 81 号,原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区自来水公司上行 100 米)。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承诺和授权书,承诺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相关部门核实与公示信息。申请材料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能证明在本区工作和收入的材料,如劳动(工作)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住房情况证明;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 调解书、单身声明);以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应材料。规定材料中,证明需提交原件,证件、证书或合同提交复印件并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