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春、秋假各 1 次,原则上安排在4—5 月、11 月,每次时长 2—3 天,可与节假日、周末等衔接连休。
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区县统筹确定,寒暑假与开学时间保持不变,假期从学校机动周调整,不减少法定教学总时长。
实施范围以小学、初中为主,鼓励高中试行,幼儿园参照执行。
严禁布置任何书面假期作业
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
严禁以托管、自习名义违规集体补课
严禁组织或变相引导学科类培训、集体研学活动
校内:对有需求学生开放校园,提供无偿托管服务。
校外:依托少年宫、青少年之家等场所,提供公益托管与文体活动。
同步鼓励用人单位对有未成年子女职工实行弹性、错峰休假。
涪陵区中小学春秋假具体安排已进入方案制定阶段,近期将发布并正式实施,市民可持续关注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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