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弯道“相逢”需谨慎,占道超车负全责
近日,在涪陵区江东街道涪清路黄桷嘴社区居委路段,康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因嫌前方货车慢,在弯道进入对向车道借道超车,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迎面相撞,致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康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因摩托车驾驶人唐某某在弯道违法占道超车导致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涪陵交巡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各行其道”至关重要,弯道超车、占道行驶不仅不顾及自身安全而且妨碍他人正常通行。无论是在弯道,还是在普通道路驾驶人都应将道路中心线视作一面无形的墙各行其道,拒绝占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