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货车超载带来的道路安全隐患,涪陵公安交巡警持续开展货车违法专项整治。
2026 年 3 月 19 日,珍溪公巡大队民警在 206 省道 309 公里 200 米处,查获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超载。
该车核载 1495kg,实载 1921kg,存在载货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 30% 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作出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卸载转运超载货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安全。